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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各县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潮府〔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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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0 11:22:19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98
核心提示:2007年以来,我市各县、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购销、应急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库建设等一系列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政府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潮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潮府办[2008]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农发行等部门对全市二县二区政府(管委会)本届任期(届中)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
发布单位
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潮府〔2008〕38号
发布日期 2008-12-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以来,我市各县、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购销、应急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库建设等一系列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政府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潮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潮府办[2008]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农发行等部门对全市二县二区政府(管委会)本届任期(届中)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通报如下:
 
  第一名:饶平县人民政府(91分)
 
  第二名:潮安县人民政府(90分)
 
  第三名:湘桥区人民政府(89分)、枫溪区管委会(89分)
 
  在这次考核过程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能及时、真实、全面上报申报材料,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和实地抽查工作,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希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这次考核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加大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力度,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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