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市被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10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商秩发〔2010〕45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市肉类、蔬菜质量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是,目前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落实不够,管理难度加大,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二)工作目标。以肉类、蔬菜为重点,在全市定点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城区50%的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和学校食堂进行试点,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成都市农产品(食品)追溯标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
(三)工作原则。
.强化引导,多方参与。加强宣传引导,使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食品,调动企业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追溯管理制度。
.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1月底前,完成追溯试点基础调查,确定追溯技术方案;第二步,2011年6月底前,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试运行;第三步,2011年8月底前,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总结追溯工作,迎接商务部、财政部对试点城市的验收评估。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统筹宣传工作。[市食安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配合]
(二)摸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情况。对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型团购单位肉类蔬菜流通情况进行摸底和数据分析,建立档案,研究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建立完善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商务部“五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为基础,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及产地、屠宰环节、肉菜批发环节、肉菜零售环节、肉菜消费环节5个追溯子系统,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不断提高追溯精度。[市商务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现代流通方式统筹试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使大型批发市场实行电子化结算,努力提升各流通节点信息化管理及检验检测能力,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支撑。鼓励经营主体建立现代供应链,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购销方式,形成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加强产地准出能力建设。加大生猪养殖、蔬菜种植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力度,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合组织,加强产地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各区(市)县政府配合]
(六)维护良好流通秩序。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落实流通消费环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制度,加大对市场周边占道流动肉贩菜贩的整治,查处阻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物投公司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任组长,市委常委黄建发,副市长王忠林、刘家强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平江任副组长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郭启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周蓉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已明确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并落实配套资金,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专账核算,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建成并正常运转。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办法和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运行。
(三)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人才培育,建设一批相对固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要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针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流通企业管理人员、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维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和管理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级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实现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发布实施追溯企业名单、褒扬实施追溯的企业典型等,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