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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洛政〔2007〕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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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9 12:12:09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4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2007〕136号
发布日期 2007-12-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产品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对于贯彻以人为本方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愈显重要和迫切。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先后出台了《洛阳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洛阳市蔬菜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快速发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区蔬菜市场准入顺利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不断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稳步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仍然存在着标准化程度不高,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较小,品牌农产品数量不多,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不够健全、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拓宽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依据,科学把握和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律,通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措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一五”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0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食品5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70万亩,蔬菜10万亩,水果8万亩,水产3万亩);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全部建成,“两级三层”农产品检测体系基本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措施,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积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要坚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优质粮食、水果、蔬菜等大宗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基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各县(市)、洛龙区每年至少要申报认定3个无公害基地,认证3-5个农产品。市级以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要申报1-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或认定1-2个无公害农产品。今后,要把这项工作做为评审市级和推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条件。对于申报并获证的基地和产品,市、县财政分别给予申报经费补贴。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要以优质粮食生产区域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各县(市、区)每年要新规划发展2-3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优质粮种补贴项目标准化生产面积要达到50%以上。各级农业、质监部门要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步伐,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和经营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的有效手段和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通过配备检测仪器、增加流动检测设施,改善检测手段,使其全面具备蔬菜、水果、水产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检测能力。要重点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配备相应人员,保证检测经费。各县(市)、洛龙区、吉利区要按照不增加全供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人头经费,所需编制由农业系统内部调整的原则,于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机构设置。检测站的检测室建设坚持以县(市、区)投资为主。市财政从农口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按照差别化管理的办法,实行以奖代补。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质量自检体系建设。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都要建立检测网点,承担自检任务。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市有中心、县有站、基地(市场)有网点”的上下贯通、专业齐全、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是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切入点。城市区要在继续做好蔬菜市场准入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范围,2008年试行水果、水产品市场准入,2010年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县(市)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逐步探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组织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制度,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溯源管理目标,切实保障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重点查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要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农业执法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效果。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争创“十佳农资经营企业”和“百家诚信农资经营户”活动。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面推进农资连锁经营,为优质农业投入品销售创造良好环境。

  (六)积极推广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引进、试验、示范各种农业新材料、新品种、新技术,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通过办班培训、现场示范等多种途径,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生产,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各有关科研部门要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搞好研究、推广、开发和示范,加快成果转化,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和支持民间科研机构研究开发优质农产品。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事业,其经费投入必须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各级政府都要把用于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培训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重点保障。农业、发改、扶贫、商务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通过项目打包、资金打捆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部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发改委、财政、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绩效考核。要按照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领导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氛围,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地区: 河南 
 标签: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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