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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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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8 21:2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56
核心提示:  粮油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必需品,粮油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10〕182号
发布日期 2010-09-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粮油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必需品,粮油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为重点,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放心粮油产业链为目标,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要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2. 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各类企业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经营,履行承诺,确保质量,维护信誉;努力搞好自身经营,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 坚持注重效益、便民服务的原则。各地规划建设的放心粮油网点,应综合考虑市场、区位、交通、设施条件、经营单位的业绩和经营能力等因素,把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起来。

  4. 坚持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原则上利用粮食企业现有设施、场地改造建设,增加必备设施,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城乡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和乡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等网点建设,尽可能利用现有社会各类资源,改造提升,改善环境,规范标准,防止重复建设。

  (三)建设目标。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化、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连接产销、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服务体系,达到质量安全、环境规范、管理科学、效益良好,让城乡居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放心粮油经营网络。

  要充分利用现有营销配送网络,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区建设由区域性粮油物流(配送)中心(设在设区市,下同)、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城乡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和乡镇、社区放心粮油店组成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使其成为全区粮油经营的主要载体和粮油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基础。

  (二)构建新型放心粮油产销服务体系。

  要利用放心粮油网络组织化、规模化的优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加强经营管理,以合理的价格、安全可靠的质量、方便快捷的服务来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提高放心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建立放心粮油工程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

  对放心粮油的进货、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行经营承诺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换货制度等服务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机制。

  (四)促进粮油市场的繁荣稳定。

  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要努力成为成品粮油市场供应的主渠道,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扩大影响,引导消费行为,增加市场供给;同时要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应急供应的重要载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委托的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推动我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成立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农发行广西分行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负责全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本地区放心粮油工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支持力度。

  放心粮油工程要纳入当地现代物流规划,科学实施;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和便利。经营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本、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放心粮油工程的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粮油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粮食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行规行约并承担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让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支持放心粮油工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满意、群众放心的民心工程。

  附件: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庞栋春  自治区粮食局局长

  成 员:廖小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曾纪芬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苏建荣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闭俊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黄显阳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程华兴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周广能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锦祥  自治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杨文波  农发行广西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庞栋春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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