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报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苏食药监保〔2010〕313号)

关于报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苏食药监保〔2010〕31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2 18:09:09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50
核心提示:年,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一步实施严格监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性工作意见,有力促进了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为全面了解我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工作成效,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制定2011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做好2010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保〔2010〕313号
发布日期 2010-1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0年,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一步实施严格监管,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性工作意见,有力促进了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为全面了解我省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工作成效,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制定2011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现就做好2010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按照总结提纲(见附件1)要求,提供年度总结材料,相关数据以最新掌握数据为准,需注明截止日期。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已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的,工作总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报送;未移交的地区,仍由卫生部门负责报送。

  三、原部署的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见苏食药监保〔2010〕187号文)和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见苏食药监保〔2010〕223号文)有关报表未上报的地区,请认真做好补报工作。近期,省局将对部分地区开展督查,确保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各项任务。

  四、总结报告及相关报表(见附件2、3)以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请于11月2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祝伦平、罗晓,电话(传真):025~83273730,83273697,电子信箱:zhulp@jsfda.gov.cn。

  附件:1.      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报告提纲.doc
          2.      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表_7031.doc
          3.      2010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报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