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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等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威职教〔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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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21 03:34:57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91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好市纪委《关于对禁酒令等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巡查工作的通知》(威纪发[2010]1号)精神,不断提高全办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形象,特做如下通知:
发布单位
威海市职工教育办公室
威海市职工教育办公室
发布文号 威职教〔2010〕2号
发布日期 2010-0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好市纪委《关于对禁酒令等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巡查工作的通知》(威纪发[2010]1号)精神,不断提高全办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形象,特做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禁酒令。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2.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3.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4.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威纪委[2010]3号文要求,第一次予以警诫,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第二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禁止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的规定。1.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不准大摆宴席;2.不准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送通知或请柬,参加婚宴的人员一般控制在亲属范围内;3.严禁借机敛财,不准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三、严格遵守车改纪律。1.严禁利用职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借用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使用;2.严禁利用职权将私家车的开支费用拿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3.严禁其他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的行为。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串岗、聊天、玩游戏等,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许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应按规定请假。1.科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要向科长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领导外出活动要告知综合科。2.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公休假,由各科室提出安排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同意;领导公休假由主要领导统一协调安排。3.工作人员休病假要有指定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历证明,并按请假程序报请有关领导批准。4.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与单位保持联络畅通,如离开威海市区须经有关领导同意。5.科级以下人员请假单应送综合科留存(请假单可以从市职教办网站:http://www.whcrjy.cn/下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述制度和规定,我办成立由刘鹏同志为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配合市纪委等上级部门,不定期地对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办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等重要依据。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将按市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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