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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AK章 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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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6-03 08:43:35  来源:香港律政司  浏览次数:2879
核心提示:第132AK章 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
发布单位
香港律政司
香港律政司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法例目录:

第132AK章  赋权条文

第132AK章 第1条 引称

第132AK章 第2条 释义

第132AK章 第3条 主管当局的认可

第132AK章 第4条 对输入某些肉类、肉类产品及家禽的限制

第132AK章 第4A条 对航空转运货物的适用

第132AK章 第5条 违反第4条而输入的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的输出、销毁或处置程序

第132AK章 第6条 在根据第5(1)条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禁止再输入

第132AK章 第7条 罪行及罚则

第132AK章 第7A条 保留官方证明书

第132AK章 第8条 提出法律程序时可用的名义

第132AK章  附表

【阅读全文】 第132AK章    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pdf


 地区: 香港 
 标签: 肉类 进口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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