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品牌建设,提升公信力和服务质量,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标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标志。
二、征集范围和时间
征集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中国计量协会承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有关部门、高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封邮戳时间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作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作品要结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功能定位,突出展示计量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元素,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三)作品应包括彩色图稿、作品说明等内容。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版本和PDF版本提交,分辨率300dpi,并附300字左右的作品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及含义。
(四)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和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发生任何纠纷,主办方有权撤销,并由参选方承担相应后果。
四、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承办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标志式样专家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设置一等作品1项、二等作品3项、三等作品10项。评选结果由市场监管总局确认并公布,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通过纸质邮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5层,邮编:100125,收件人:中国计量协会罗新元,联系电话:13718909343,010-59196585;作品电子版、作品登记表扫描件等发送至cma_luo@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联系方式”。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稿,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二)最终采纳作品的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主办方对最终采纳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
(三)市场监管总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作者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要求和说明。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