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适应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492980576@.qq.com。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海关总署关于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zip
2.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起草说明.doc
海关总署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