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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便函〔2023〕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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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19 10:55:1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96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我部研究起草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便函〔2023〕450号
发布日期 2023-12-18 截止日期 2023-12-2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我部研究起草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反馈意见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评司 王一新 、刘春艳

联系方式:(010)65646174、65646209

联系邮箱:hpsghhpc@mee.gov.cn

附件: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区: 中国 
 标签: 体系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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