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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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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22 04:39:4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5347
核心提示: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9月2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2 截止日期 2023-09-2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9月2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zfxx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pdf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起草说明 .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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