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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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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24 11:01:02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19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组织起草了《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发布单位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4 截止日期 2023-08-2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组织起草了《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glbfyc@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1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24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裁量权 应急管理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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