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高鹏、田亚静
电话:(010)65645790
传真:(010)65645787
邮箱:chem@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关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