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06 09:05:28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3242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研究起草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提出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见附件1、2、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截止日期 2023-01-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研究起草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提出了《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见附件1、2、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qixidi2023@163.com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邮编:100714)

三、联系电话:010-84238892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附件:   1.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pdf

   2.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pdf

   3.关于起草《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暂行技术规定》和提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的情况说明.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认定 动物保护 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18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