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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2〕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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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09 09:27:49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699
核心提示:为规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便函〔2022〕393号
发布日期 2022-11-09 截止日期 2022-11-1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规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邓朝阳、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35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pdf

3.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pdf

5.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地区: 中国 
 标签: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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