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zrbhqtl@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邮编:1007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
附件: 1.《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