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8 15:31:59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360
核心提示: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督细则》)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细则》)。根据《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监督细则》和《评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月18日-3月25日。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截止日期 2022-03-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督细则》)和《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细则》)。根据《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监督细则》和《评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月18日-3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3月22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655

传真:(010)65645657

邮箱:li.runze@mee.gov.cn

附件:   1.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2.《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细则 评估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