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9]3号)要求,现将我厅起草的《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314室,邮编5702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nytzcfgc@163.com。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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