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理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机制,切实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刘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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