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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氮芥和斑蝥素检测方法》等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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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5-26 13:28:57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浏览次数:74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完善化妆品技术法规,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院组织制修订了《化妆品中氮芥和斑蝥素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和《28天重复经口毒性试验方法》(见附件1-5)等方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
发布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5-26 截止日期 2016-06-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完善化妆品技术法规,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院组织制修订了《化妆品中氮芥和斑蝥素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和《28天重复经口毒性试验方法》(见附件1-5)等方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
 
    联系人:张凤兰
 
    传真:010-67095264
 
    电子邮件:hzpbwh@nifdc.org.cn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区: 中国 
 标签: 检定 委托 评价 检测方法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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