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3 09:36:5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432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截止日期 2021-01-1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xck@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月1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证照分离 经营 登记 市场监管 企业经营 注册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