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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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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14 13:30:0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854
核心提示: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3-14 截止日期 2019-04-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gl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805032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14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市场监管 广告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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