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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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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0-16 08:14:5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640
核心提示: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0-15 截止日期 2018-11-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amr.saic.gov.cn/)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angjun@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年10月1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督 强制性 标准化 国家标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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