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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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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27 02:29:06  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37
核心提示:现将《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食药监发〔2015〕85号
发布日期 2015-03-16 生效日期 2015-03-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6577.html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现将《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总局和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扩大监管视野,延伸监管触角,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以重点问题为统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推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业态监管,覆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批发、小市场、流动送货,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二是继续严厉打击农村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按照许可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三是继续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以现场加工食品为重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行为。
 
  四是继续严厉打击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捣毁“黑窝点”和“黑作坊”。
 
  五是继续严厉打击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二)继续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要开展农村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好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是要严厉打击农村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三)开展冷冻肉类食品专项整治。
 
  一是要以各类冷库和冷冻肉贮存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库存冷冻肉类的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检验检疫证明,进出货台帐以及冷冻肉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资质,确保各类冷冻、冷藏肉来源正规、质量合格。
 
  二是要监督冷冻肉经营者健全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帐、日常管理、不合格肉类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是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大型冷冻肉类冷库、库房进货报告制度,特别是对于经营进口肉类制品的冷库、库房等,必须按进货批次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开展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专项整治。
 
  一是要对各类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摸清各类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的经营主体情况、产品来源和流向、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对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经营主体进行摸底登记。
 
  二是要落实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监督市场开办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经营的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的索证索票情况、主体资格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经营来源不明、质量可疑的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
 
  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所有批发、零售的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要认真检查其索证索票情况。同时,加大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力度,通过科学筛查,严厉打击在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分子。
 
  (五)开展仓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要实施“阳光仓储”工程。有条件的食品库房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阳光仓储。
 
  二是要把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仓储设施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查范围,对其仓储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要健全仓储食品管理制度、实施仓储食品色标管理、完善仓库设施设备、落实仓储食品管理要求、提高仓储食品管理水平。
 
  二、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切实强化监管措施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风险防控。
 
  一是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底数信息统计,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要开展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研究制定并试点完善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规。
 
  三是要结合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与特点,适时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入市后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加大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
 
  五是要构建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自检体系,大型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必须有自检机构。
 
  六是要鼓励和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机制,落实定点采购、定向进货要求。
 
  七是要加大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系统各级年度抽检任务中食用农产品检测比例不得少于30%。
 
  八是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监管、风险防控、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
 
  (二)加强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一是食品批发企业必须要有食品配送车辆,食品配送车辆的数量、性能要与其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
 
  二是食品配送车辆要纳入食品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络食品经营食品流通许可审查范围。
 
  三是食品配送车辆要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四是健全完善食品配送管理和监管制度,将配送从业人员纳入培训和健康管理;有条件的配送车辆要加载电脑和打印设备,现场出具“电子一票通”。
 
  (三)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一是要针对散装食品管理和标识问题,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对持续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可以核销其散装食品经营项目。
 
  二是要对经营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必须配备具有“三防”功能的存贮柜和陈列柜,以防散装食品经营过程中的污染。
 
  三是要严格落实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的规定。
 
  (四)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防控。要严格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经营的要求;要深入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工作,积极总结试点销售经验,健全药店试点销售监管制度;要严格监督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把好进货检查验收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必须100%应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必须按批次索取质量合格证明。
 
  (五)加强下架退市食品的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六)运用检验检测提高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和运用好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的效能,坚持抽样检测与快速检测“两条腿”走路,全覆盖筛查,尽最大努力扩大抽样检测与快速检测的品种和区域覆盖率。
 
  三、以索证索票为抓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持续抓好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应用率,年底前达到100%,其他食品经营主体达到60%以上。
 
  二是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食品原料、散装食品的查验情况,食品标签标识查验情况等,把好食品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
 
  三是强化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监督抽检及投诉举报中问题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下架退市处置,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追案寻源,依法处置,防范再生风险。
 
  四是强化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冷藏冷冻温度控制、致病菌污染情况的检查监测,提高日常检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强化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回收食品再加工、更换包装等造假欺诈行为的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四、以痕迹监管为手段,不断规范日常监管
 
  一是日常监管痕迹化。把“一表一册一公示”作为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体现日常监管痕迹、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的重要载体,建立日常检查台帐,详细登记每次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对象、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二是案件查办痕迹化。对不合格食品按照品种批次建立“一品一表一案卷”(即:一种不合格食品对应一张清缴情况统计表和一份处罚案卷)的清查追溯机制,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和送达等重点环节实施痕迹管理,明确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达到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的目的。
 
  三是记分管理痕迹化。省局《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下发,各地要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研究探索实施《记分管理办法》的方法、途径和有效手段,在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记分的,要认真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告知单》,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系统,实现计分管理痕迹化,确保《办法》的规范实施。
 
  四是信用管理痕迹化。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标准,不断规范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评定内容、考量依据、量化标准、评定程序,统一规范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公示牌,年底“外置化”率要达100%,真正实现信用管理痕迹化。
 
  五、以许可改革为切入,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一)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严把主体准入关口。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真正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搞清楚,为制定监管对策、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特别是要将从事食品批发经营、从事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本地区的总代理、总经销等情况摸准、摸透,为食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突出的地区要采取扶持一批、取缔一批、查办一批的方式,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抓紧解决无证无照经营的问题。
 
  三是要通过主体资格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
 
  四是要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换证工作,完善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系统的建设与使用,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培训,规范许可行为。
 
  (二)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能力素质。省局要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人员和记分管理办法等培训,各市州局也要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三)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推动重点工作。新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电子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仓储食品、冷冻食品的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突破惯性思维,克服守旧意识,力求在机制上求突破,在方式上找出路,研究探索切实管用、方便实用的的管理机制,努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到未雨绸缪,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以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为切入,以提高全体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最大可能地降低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
 
  (五)积极开展协商协作,有效促进社会共治。各级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沟通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协作办案等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食品安全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有效作用,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达到引导社会、营造氛围的目的;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在日常监管中的有效作用,通过组织引导、宣传培训等,使他们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力量。
 
  (六)不断加强基层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效能。要不断加强基层监管制度建设,使各项监管任务落到实处;要不断加强网格化管理,使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不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执法办案装备、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法规水平、提升实际监管能力,不断取得基层建设的新成效。
 
  (七)认真开展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引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要选择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经营范围、不同经营规模的经营主体进行试点,将不同类型的经营者禁止经营的范围以“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公布,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方法、规范程序、提高效能。
 
  (八)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完成300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和1000台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机为主要内容的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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