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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保〔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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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2-10 03:06:49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407
核心提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掌握保健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现将《2015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保〔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02-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tda.gov.cn/eap/53.news.detail?news_id=7097

委属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滨海新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品检验所: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掌握保健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现将《2015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对在执行该方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委保健食品处,以保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13512283956

  电子邮箱:tfda_ypgg@sina.com

  特此通知。

     附表1-6.doc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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