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为推动我区油茶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维护国家粮油安全的战略举措。由于我区耕地资源有限,人口增长对耕地的压力日益增大,粮油作物与其他经济作物之间争地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我区林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通过实施山区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地大力推广油茶优良新品种和新技术,加强油茶低产林改造,可以提高茶油产量,增强食用油供应能力,维护国家粮油安全。
(二)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油茶是一种长效的经济树种,盛产期可达50年以上,具有一次种植、多年受益、效益明显等特点。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油茶适生区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改善食用油结构,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茶油是高品质绿色健康型食用植物油,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不饱和脂肪酸达到90%以上,易被人体消化吸收,长期食用,能降低胆固醇,抑制和预防冠心病、高血压等常见心脑血管疾病,有增强人体免疫力的作用。发展油茶产业,可以优化食用油结构,提高膳食质量,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油茶还是优良的工业原料,可广泛用于日用化工、医药、造纸、化学纤维、纺织、农药领域。
(四)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油茶是常绿阔叶树种,根系发达,枝叶繁茂,抗逆性强,耐干旱瘠薄,适生范围广,种植难度小,花卉美观,既有良好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又有高效的经济功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可以有效改善林种、树种结构,加快国土绿化,提高森林经营效益,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文明,符合现代林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现代林业发展理念,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科技支撑,实行产业化经营,通过示范带动,推动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努力提高单位产量和质量,着力研发油茶加工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综合利用,形成资源充足、开发利用水平高、综合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的广西特色林业优势产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以改造现有林与新造林相结合,坚持良种壮苗、规模发展、高产高效;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基础,坚持规范管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机制创新为主线,坚持农民主体、龙头企业带动、政策扶持。
(三)发展目标。利用3年时间,建设能满足油茶产业发展需要的良种与苗木基地,保障油茶规模发展所需优良种苗供应。在良种基础上,至2015年,全区油茶种植面积发展到900万亩,2020年远期目标达到1200万亩。以推广优良品种和科学栽培及加工新技术为重点,通过新造林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实现平均亩产茶油40公斤以上,茶油精炼加工率达80%以上,形成年产值超200亿元的油茶产业。建立油茶产品与副产品深加工研究与开发平台,培植具有一定规模的茶油加工现代化企业,创立品牌,引导消费,培育市场。实现油茶资源培育、产品加工、营销产业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优良新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结合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建立国家级油茶种质资源库,通过引进、培育出一批高产优质的油茶优良新品种,改造、建设一批油茶优良种苗基地,推进苗木生产的专业化、工厂化,增强优良种苗供应能力。抓好油茶优良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杂交育种,提高单产水平。利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油茶良种壮苗生产繁育体系,满足大规模生产需要。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检疫证、质量合格证和标签的“四证一签”制度。实行油茶良种苗木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和定向供应,切实保障苗木质量,杜绝非良种壮苗上山造林。建立健全种苗售后技术服务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
(二)建设重点原料林基地。严格按照油茶区划选择发展区域,科学安排油茶生产用地,统筹考虑基地建设与加工企业布局,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与地方产业规划的前提下,规划油茶原料基地建设,促进油茶产业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集约化发展,形成若干油茶产业带,辐射、带动全区油茶产业全面发展。全区重点在桂林、柳州、河池、百色、贺州、梧州等主要产区布局发展油茶原料基地。
(三)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在适宜发展油茶种植的地区,以推广优良新品种为核心,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若干个自治区或国家级油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通过示范基地引导、带动,大力推广良种壮苗的丰产栽培和低产林改造,掀起全社会发展油茶产业的热潮。同时鼓励发展油茶幼林间种套种农林作物复合模式,支持开展林区养蜂、林下养殖、林下种植等多种经营,提高油茶授粉率和林地产出,解决油茶投产前期林农收益问题。
(四)大力培植油茶产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油茶产业龙头企业,将油茶企业纳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优先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油茶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油茶产业化水平,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引导油脂加工龙头企业在油茶主产区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优质油茶籽油及其精深加工产品。
(五)支持发展油茶经济组织。各级政府要支持发展油茶合作社、油茶产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鼓励、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或协会等形式进行合作开发,开展多种多样的产销衔接活动,为农民大规模发展油茶种植提供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相关服务,提高林农油茶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
(六)大力开展油茶品牌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单位产业创新,大力开发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延伸产业链。加强产品质量认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力宣传茶油的健康功效,扶持奖励名牌产品。科学引导消费,不断提高茶油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丰富市场供应,转变消费观念,促进产业提升。
四、政策措施
(一)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油茶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新造林丰产栽培及低产林改造补助,产品加工技术提升,深加工与综合利用产品开发,专用机具、肥料、农药研发,产业发展奖励,以及国家重点油茶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各油茶产区市、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建立油茶优势产业项目扶持机制。将油茶产业列为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享受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统筹安排涉农的退耕还林工程及成果巩固项目、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农业及山区综合开发、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移民专项、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油茶原料基地建设和加工项目建设,加大油茶产业扶持力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油茶专项信贷工作,建立金融支持和信用体系,推进银企合作模式,组织开发油茶小额信贷。
(三)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有关农业专项补贴范围。将油茶经营主体利用良种在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半石漠化地区新造高产油茶林,对现有低产油茶残次林进行更新改造,纳入良种补贴范围。将油茶生产所需小型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逐步实行机械化作业,降低劳动强度,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四)实行基本油茶林地保护。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明晰产权关系,巩固和稳定现有油茶林资源。在重点油茶产区,规划部分林地作为基本的油茶林用地,不可变更林种和树种,保障粮油生产安全的基本用地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油茶林向有经济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流转。坚持“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油茶资源培育。利用适宜林地发展油茶,优先解决木材采伐指标和项目审批。鼓励通过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途径吸引境内外资金,推动油茶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提高油茶产量、品质和经营效益。
(五)强化科技支撑能力。依托和整合全区现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中的科技资源,加强油茶科研开发推广平台建设。加快选育适宜我区不同区域高产、稳产、多抗优良的新品种,加快开发我区油茶良种组培技术,提供工厂化优良种苗,引进区外已选育成功的高产品种进行适应性试验。加强相关配套技术的集成创新,促进科研、教学和产业的结合。引进区外油茶产业优秀人才,积极培育并努力建成广西油茶产业研发人才小高地,提升油茶良种繁育、组培、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精深产品发展和综合利用等整体研究水平。围绕种苗、栽培、抚育、采摘、加工等各环节,制定配套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强化油茶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行业服务和指导培训。油茶产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地区现有油茶资源状况、生产水平和发展规划,采取低产林抚育改造、更新改造和新造林相结合的经营措施,着力推进油茶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抓好常规技术配套措施的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科技人员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切实提高油茶集约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单产和效益。组织成立油茶产业化发展专家服务队,开展油茶科学栽培、标准管理的指导和技术服务。油茶重点产区要建立油茶专家咨询服务机构,聘请专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建立油茶产业发展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油茶产业发展统计系统,实行定期统计和情况上报。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奖惩制度,对油茶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及龙头企业,对科技研发创新成效突出、科技转化贡献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油茶产业发展考核指标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科技厅、商务厅、水利厅、粮食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抓好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广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油茶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油茶重点产区和产业基地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编制好本地区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管,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油茶林资源、哄抢偷摘油茶果行为,坚决制止伪劣种苗上市,稳定油茶产区秩序,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油茶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