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国家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
近几年来玉米深加工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植积极性,产量大幅度增长,玉米产量已由2000年1.07亿吨增加到2005年的1.4亿吨,在粮食中的比重也增加5.9个百分点。玉米连续丰收,但市场价格不降反升,没有出现以往丰产不丰收的现象,对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出现了玉米加工能力扩张过快、低水平盲目建设严重、玉米加工转化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如不加以引导,不仅玉米加工业难于健康发展,还将引发粮食总量和结构问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玉米加工业宏观调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玉米加工业发展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工业加工产能扩张过快,增长幅度远远超过玉米生产增长水平。2001年我国玉米工业加工转化消耗玉米仅为1250万吨,2005年增加到2300万吨以上,比2001年增长了84%,年均增长16.5%;而同期玉米产量增长了21.9%,年均增长率5.1%,远低于工业加工产能扩张的速度。随着玉米工业加工的快速增长,部分地区已显现加工能力过剩的倾向。
(二)粗放型加工,初级产品多,玉米转化利用效率不高。目前,我国玉米加工产业大多产品结构雷同,初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产业链不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
(三)项目布局过于集中,结构出现失衡。来自全国的投资,过多地集中在河北、河南、山东、东北三省等玉米主产区,一方面虽然加快了这些地区的玉米深加工的发展,但同时也引发了玉米加工项目过于集中,一些玉米主产区已经出现了加工能力超过玉米生产能力,需要从外省调玉米或进口趋势。
(四)不搞循环经济,污染严重。玉米深加工具有生物化工的技术工艺特点,生产中会产生大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水,相当一部分玉米加工企业,工艺技术水平不高,不搞循环经济、环保工程,成为新的污染源。
二、玉米加工业盲目发展的负面影响及后果
适度发展玉米加工业,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玉米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目前一哄而起,盲目建设的势头,不仅不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也不利于玉米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并有可能引发国家粮食安全问题。
(一)导致国内玉米供求出现缺口。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耕地和水资源减少趋势的不可逆转,决定着我国中长期粮食供求将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安全始终是国家重视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国玉米主要还是作为饲用为主,且饲料用玉米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由于玉米加工业(工业加工)过快发展,已出现与饲料工业争粮的问题,影响畜牧业发展,一些地区甚至玉米主产区已在考虑进口玉米了。
(二)引发主要粮食品种生产格局的调整。玉米加工业的过快发展,导致玉米需求量的上升和供求关系的紧张,推动国内玉米价格持续上扬,改变玉米和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比价关系,刺激玉米生产的过度扩张,会导致挤压小麦、稻谷生产的发展空间,引起粮食品种结构的失衡。
(三)影响玉米加工业健康发展。目前玉米加工业的过快发展,意味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如果这种势头不加以遏制,玉米加工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玉米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玉米具有十分丰富的营养和元素,即使重要的粮食品种,也是宝贵的资源,推动玉米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替代能源战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鉴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玉米加工产业发展的管理。在发展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玉米加工产业链条长,涉及国民经济众多行业。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等规划精神,认真做好玉米加工产业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饲料用玉米的衔接与平衡,加强对产业的科学引导。
当前重点要把握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工能力扩张要与耕地和玉米供给能力相适应;二是玉米加工业内部结构调整要平稳推进;三是加工转化效率与循环经济水平要同时提升。
(二)完善标准,严格准入。各地区特别是玉米主产区,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严格控制玉米加工总量,从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综合利用、转化效率、市场需求、产品结构、循环经济、环保等方面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合理布局,调整结构。根据我国适宜玉米种植地区相对集中的特点,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市场需求境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因素,在重点产区优先适度发展玉米深加工产业。要着眼于提高产业竞争力,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长产业链。实现产业结构稳定合理,产品结构多元化,产品的市场结构多层次,加工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目标。
(四)坚持非粮为主,积极稳妥推动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需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十五”期间建设的4家以消化陈化粮为主的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未经国家核准不得增加产能,要进一步改进现有工艺,实现原料多元化的柔性生产。国家即将出台的《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因地制宜,非粮为主”的发展原则,各地不得以玉米加工为名,违规建设生物燃料乙醇项目,盲目扩大玉米加工能力,也不得以建设燃料乙醇项目为名,盲目发展玉米加工乙醇能力。
四、近期开展的工作
针对当前国内出现的玉米加工业重复建设、盲目发展的趋势,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立即暂停核准和备案玉米加工项目,并对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针对本地区玉米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结构等方面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检查项目建设土地审查、环境评价、银行承诺等配套条件落实情况,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将查处结果及有关情况尽快上报我委( 见附表)。
(二)请玉米主产区和主要加工地区的省市抓紧制定玉米加工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国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相衔接。以加强对玉米加工业的指导,国家发改委将对各地规划进行必要的指导和衔接,在规划出台前,不能盲目启动玉米加工项目。
(三)加大对玉米加工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加大对规模小、技术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企业的整合力度,淘汰资不抵债、亏损严重的小企业;加快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强强联合,做强做大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效益提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