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规范过程管理,加大政策支持,注重监督管理,优化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和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相关要求,推动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冷链物流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冷链物流需求日趋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冷链物流行业实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冷链物流行业还存在标准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专业化水平不高、有效监管不足等问题。为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等,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为指导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精神,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冷链物流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关于支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7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冷链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为深入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1号)有关要求,推动我市冷链物流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精神,加快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进一步明确我省“十四五”时期推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更好保障市场供应,财政部、商务部决定以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为重点,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冷链物流是利用温控、保鲜等技术工艺和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设施设备,确保冷链产品在初加工、储存、运输、流通加工、销售、配送等全过程始终处于规定温度环境下的专业物流。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对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推进消费扩容升级,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切实推进全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1〕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