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排污许可核心制度进一步稳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3年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有效联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
《“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
2022年12月31日前,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完成对发电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
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
通过开展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研究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三大重点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
XX省(区、市)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汇总表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沿海地方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进一步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禁止在禁养区开展海水养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