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准确界定“预制菜”的术语定义,给预制菜产业以健康发展舆论空间的建议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合法合规发展预制菜产业的建议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从省域视角统筹规划福建预制菜产业发展的提案
对梁鸿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泉县富硒食品预制菜产业和陕菜品牌建设的建议》做出了具体回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制菜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品牌建设,2023年1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3〕27号),明确了陕西省预制菜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024年5月14日,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印发《“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意见》(陕质委〔2024〕2号),以“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为抓手,助力陕西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格局。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监管的建议?》(第029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预制菜产业的提案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推动陕西预制菜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确保百姓舌尖的提案
《通知》首次从国家官方层面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持续加强包括预制菜在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好您的意见建议:一、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二、积极推广预制菜使用明示;三、支持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
针对预制菜行业缺乏全国预制菜生产许可准入规范的情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本着规范预制菜发展,促进长三角预制菜产业化角度出发,牵头长三角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公布了《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上海局也出台了审查方案,审查方案对预制菜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和试制产品检验等方面对预制菜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为本市企业提供了预制菜全品类产品合法生产的依据。
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预制菜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会市消保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预制菜行业管理 守护“舌尖安全”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提出的《关于释放预制菜产业新消费潜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预制菜产业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制菜产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