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业体系,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现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广西碳达峰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依据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现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党委2022年第二十三次党委会和市国资委2022年第十四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扎实推进青海省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发〔2022〕5号)精神,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将《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域全方位稳妥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