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黑应急发〔2025〕28号)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黑应急发〔2025〕2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3-04 15:36:23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黑应急发〔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03-03 生效日期 2025-03-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1.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2.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3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有关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加强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采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精度、深度、力度、准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年度内实现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率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互联网+执法”系统录入率100%。

三、执法工作安排

省应急管理厅现有在编人员132人(不含煤炭安全监管人员),其中行政执法人员80人,占在编人数的60.61%。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19840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545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8222天、非执法工作日6160天(见附件1)。全年计划检查企业不少于453家次,其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39家、分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334家次、开展临时性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80家次。

(一)日常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省级监管企业39家(见附件2),其中重点企业18家,一般企业21家,实现省级监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二)专项执法检查。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评价检测机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等6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抽查企业不少于334家次(具体企业名单随机抽取)。

(三)临时性执法检查。结合重点时段,以安全生产执法“利剑行动”为载体,计划抽查企业不少于80家次(具体企业名单随机抽取),重点查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特殊作业等近年来事故多发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专项整治行动将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专项执法方案要严格履行批准程序。要按程序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及时归档。各市(地)应急管理局要积极配合省厅执行好年度执法计划。

(二)保持行政执法高压态势。要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推动企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不检查、不报告、不整改,后期执法检查发现的,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并对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人员启动责任倒查和精准追究,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实施执法检查程序,采取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模式,严格控制执法频次,防止多头重复执法。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随意执法、趋利执法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请有关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厅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处,经汇总后报应急管理部。

附件:1.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2.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1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项目内容

执法力量测算

监管执法人数(人)

80

检查企业(家次)

省级监管企业

39

专项执法及临时检查企业

414

总法定工作日(天)

19840

执法工作日(天)

合  计

13680

日常执法

开展现场行政执法

5458

其他执法

合  计

8222

1.开展安全生产行业监管

1000

2.实施行政许可

1662

3.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800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240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1440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220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840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20

9.完成临时执法工作任务

900

非执法工作日(天)

合  计

6160

1.机关值班

1200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960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

480

4.参加党群活动

560

5.病假、事假

960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800

7.其他公务活动

1200

 附件2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领域

风险等级

1

哈尔滨远大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2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3

宁安市中加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4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5

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6

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重点

7

中石化蓝天油库

危险化学品

重点

8

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9

安达臣香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0

黑龙江常江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1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2

黑龙江升邦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3

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4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高科技生态园区锦逸煤气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5

大庆中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6

肇东市正泰日用品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7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重点

19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20

一重集团(黑龙江)农业机械发展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21

哈尔滨哈锅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一般

22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23

哈尔滨哈电电气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24

哈尔滨哈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一般

25

哈尔滨哈汽实业开发总公司

工贸

一般

26

哈尔滨三联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一般

27

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一般

28

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29

中车哈尔滨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1

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

一般

32

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3

中车齐齐哈尔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4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5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6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贸

一般

37

大庆市宏远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评价机构

一般

38

齐齐哈尔市四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培训机构

一般

39

牡丹江安益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考试点

一般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282) 国外法规 (3604)
地方法规 (42585) 法规动态 (235)
法规解读 (3058) 其他法规 (34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