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0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均衡营养膳食,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 (闽卫督函〔2024〕167 号)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0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均衡营养膳食,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 (闽卫督函〔2024〕167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9 13:49:43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412
核心提示:对王华伟委员:《关于均衡营养膳食,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20242003号)现答复如下: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把学生营养与健康工作放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位置来抓,多措并举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发布单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卫督函〔2024〕167 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生效日期 2024-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华伟委员:

《关于均衡营养膳食,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202420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把学生营养与健康工作放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位置来抓,多措并举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一、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工作,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营养、健康饮食观念,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5号令)、《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和《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等要求,在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要求各地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在辖区全面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切实推动辖区学校营养健康饮食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各部门高效协同,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落实健康福建行动,通过开展营养健康场所、食育中国行、校园营养万里行等多种营养健康活动,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2024年4月,省卫健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幼儿园)进行评价并将结果报送国家,5月份国家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批准了福建省15家学校和幼儿园作为2024年营养与健康学校(幼儿园)。

二、做好学生营养监测

一是做好食物消费状况调查工作。自2017年起,我省连续8年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截至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已在全省60个县(市、区)完成1.99万常住人口及典型人群(高中、初中学生)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形成具有我省代表性的食物消费量数据库,为我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营养工作专业队伍,逐步提升食品营养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我省于2021起将福州市永泰县、龙岩市上杭县、南平市邵武市、宁德市霞浦县、漳州市东山县和三明市尤溪县作为监测县,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制定下发《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和指导方案》,6个监测县共抽取监测学校54所,监测学生10006人。监测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调查、签约知情同意书、学生调查问卷、家长调查问卷学生体格检查、血红蛋白测定、生化指标项目等,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开展监测。

三、加强营养健康宣传和推广

一是开展营养健康系列主题活动。近几年,省卫健委利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节点,开展了“合理膳食,健康未来”“会烹会选,会看标签”“合理膳食,食养是良医”等主题的营养健康宣传活动。2023年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期间,省卫健委积极组织各地疾控中心及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开展线上线下传播活动,全省76个县(市、区)开展讲座培训、义诊咨询、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宣传活动共690余场次,覆盖人数超130万,向公众传播营养健康知识。组织开展“食育中国行”活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与教育部门人员组成的食育讲师团。在2024年我省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开展以“奶豆添营养,少油更健康”为主题的线上线下相关科普宣传活动,指导公众吃得安全、营养、健康。二是做好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2022年起,省卫健委联合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引导餐饮业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截至2023年底,共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305家。为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管理行为,全面促进学生健康。三是开展福建省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省卫健委制定我省营养指导员培训方案,委托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营养指导人员为居民提供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指导等工作能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动员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社区等单位营养指导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营养公共服务可及性和人民群众获得感。2022年起每年组织人员参加国家营养指导员统一考试,积极推进营养人才培育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我委将以健康福建建设为抓手,落实合理膳食行动任务目标,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巩固提升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学校建设。二是做好全省食物消费量调查数据的整理发布,掌握居民食物需求结构和趋势,为制度相关标准打下基础。同时为实现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引导生产的供需动态平衡提供参考建议。三是抓好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营养指导员实践应用工作,探索出台激励措施,增加学校、食堂、餐厅等营养场所营养指导员配备比例。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系人:郑凌岳

联系电话:0591-8776112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03号提案的答复.pdf

 地区: 福建 
 标签: 营养 膳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