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4 13:20:24  来源:江西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35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直播推动电商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场景创新的积极作用,赋能产业电商转型和促进线上消费升级,加快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9-01 生效日期 2023-09-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现将《关于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

2023年8月30日

关于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直播推动电商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场景创新的积极作用,赋能产业电商转型和促进线上消费升级,加快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建设10家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且年直播销售规模亿元以上的直播电商基地、培育100家带动年直播销售规模超千万元且实现盈利的MCN机构、打造1000个年直播销量百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品牌、孵化10000名粉丝数过万的带货主播,带动全省年直播销售额超千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制订直播电商基地建设指南,引导电商园区、双创基地、产业园区新建或完善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创建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备、作用明显的直播类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2.培育直播电商企业。鼓励广告策划、文化创意、视频制作机构向直播电商转型。推动优质直播电商企业申报各大直播电商平台认证的MCN机构。引导传统电商企业、商贸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培育一批有影响力、高成长性的品牌直播间。支持直播电商企业开展电商示范企业创建,对获评的示范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奖补。

3.构建直播电商供应链。引导直播电商基地强化网销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实现电商化包装和规模化供应,打造多品类、有特色、供应足的直播产品和一批面向垂直领域、细分客群的网络品牌。鼓励行业商协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直播电商机构合作,建立产品目录,搭建选品平台,开展供销对接,提升主播与商家互动频率。

4.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直播电商课程,鼓励行业商协会、MCN机构、直播电商机构分类开展直播电商培训、承办直播电商赛事。推动省外赣籍直播电商企业家和网络主播回乡创业,提供项目融资、场地入驻、产品对接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设立直播培训中心和引进沿海发达地区直播团队。

5.创新直播电商投融资服务。联合银行机构根据各地推荐的直播电商白名单,创新信用贷款发放方式和相关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省内优质直播电商企业在各类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及股权交易中心融资,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我省直播电商重点项目。推动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为直播电商业态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对有贷款需求的直播电商龙头企业,推荐申报“电商贷”金融项目。

6.推动传统商贸转型。组织“直播+传统商贸”线上线下渠道对接,鼓励直播机构进驻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利用品牌渠道和线下门店优势,开拓“用户体验+视频分享”新运营模式。推动直播电商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开展“网红探店”“店长分享”“摊主展播”等夜消费直播,丰富吃住行游娱夜间线上消费供给。

7.赋能农产品网络上行。促进“直播+”“短视频+”模式在乡村场景应用,提升农户直播运营、短视频拍摄技能,推动原生态农林牧渔产品线上销售。引导农业企业与优秀主播、乡村网红合作,结合农时农事开展产品原产地、种养基地自播走播,探索开展“小程序+私域直播”模式应用。鼓励农民开展作业场景直播。

8.促进赣品数字化出海。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直播电商,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加大头部跨境直播电商企业招引力度,构建跨境直播电商生态链。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国际直播电商业务,培养一批精通外语、熟悉产品、了解国外消费习惯的中外主播。推动跨境电商O2O体验店与网红直播相结合,开展线上“探店寻货”活动,利用线上展会、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渠道,以视频和直播形式进行江西商品全球推广销售。

9.深化与直播平台合作。加大与淘宝直播、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等直播平台和知名MCN机构的对接合作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直播电商平台及服务机构区域总部、运营服务中心入赣,争取流量、项目、活动、培训等资源,扩大“赣字号”产品(服务)在直播电商领域的曝光度和知名度。

10.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在餐饮、文旅、会展等领域推广“直播引流+实体消费”。开展“赣菜+直播”消费促进活动,扩大赣菜品牌的线上影响力和网络市场份额。引导省内4A级以上景区及文创娱乐场所发展“云观景”“云逛街”,打造网红打卡地和直播特色景区。发展“线下展会+直播营销”,鼓励参展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开展田间地头、山林湖塘、工厂流水线、库房仓储等场景直播。

11.举办直播电商系列活动。联动电商平台、直播企业、MCN机构、供应链企业、知名主播等,举办直播节、主播大赛等系列活动,评定一批MCN机构、品牌直播间、网红品牌、优秀主播等。推动商圈、商场设立共享直播间,引导老字号、非遗特色产品开设“直播旗舰店”,结合重大节庆、新品发布时机,开展各类线上促消费直播活动,鼓励企业、商户负责人出镜推介。

12.加快新技术直播应用。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和全息直播、在线试穿等新模式应用,促进直播与5G+VR/AR等技术融合,打造虚拟主播与客服,探索开展人、货、场的数字化感官立体体验,构建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顺应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趋势,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类资源,及时协调解决直播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商协会“搭桥”的政企联动局面。

2.优化政策支持。发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直播电商项目予以支持,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电商示范项目。鼓励市县出台直播电商税收奖励、人才引进、场租减免、物流补贴、业务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知名MCN机构、带货主播来赣发展。

3.发挥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商协会设立直播电商分支机构,研究制订直播电商从业人员行为和内容管理的标准规范,提供诚信规范经营、政策解读、人才培训等服务,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承办论坛峰会、资源对接、行业赛事等各类直播电商促进活动。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对省内直播电商业态模式、典型案例、示范标杆开展广泛报道,提升社会各界电商直播应用意识,持续营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地区: 江西 
 标签: 电子商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9)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6)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