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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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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2 10:47:35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79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2-01 生效日期 2024-0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入冬以来,我省也接连发生多起亡人火灾,造成较大社会影响。2023年12月10日,菏泽市鄄城县彭楼镇舜王社区一住宅楼楼道发生火灾,造成5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2023年12月21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街道凤舞云翔公寓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2024年1月22日,济南市长清区银座佳驿大学城园博园店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全省亡人火灾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全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七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不健全。

1.针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高位消防水箱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24小时两人值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2.针对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等。

3.针对消防维保机构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执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护保养是否走过场、出具虚假报告书等问题。

(五)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等“五类人员”是否知晓单位火灾危险点、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灭火救援预案流程、掌握如何扑灭初期火灾、能够组织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内容,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四个能力”。

各地可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比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隐患问题。

四、任务分工

消防部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进落实,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消防监督检查,对各级行业部门、街道乡镇移送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

教育、卫健、民政、文旅、住建、商务、公安、应急、人社、体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鲁安发〔2021〕13号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摸清行业单位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对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共同推进集中攻坚整治工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组织街道乡镇以及三类重点场所涉及的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定期调度推进。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摸清辖区“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滚动开展排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风险。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地要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发三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各地要结合近期较大亡人和典型火灾案例,充分“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全面开展消防培训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同时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各行业单位和社区、小单位小场所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设置火灾逃生常识专栏,推送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科普作品。

(四)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地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记者随行报道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中央媒体、省级和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地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各地区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各地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市县,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每个地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各地市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地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党委工程,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动员队伍各级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推进落实,保证质效。各地要加强指挥调度,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停用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安委会要统筹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由各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安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胡齐会,邮箱:sdsxfaqwyh@163.com)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1月31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事故 风险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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