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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4项方法学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2023〕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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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25 09:37:04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529
核心提示: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气候函〔2023〕343号
发布日期 2023-10-24 生效日期 2023-10-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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