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有关省属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省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发生“2·23”炉眼(堵眼)喷火事故致1死1伤,祥云建云水泥厂发生“5·2”尾煤仓收尘爆燃事故致2死2伤,宣威市泓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5·14”灼烫事故致2死3伤。充分暴露出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部分地区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5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对我省督导检查,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3项,其中工贸行业7项,并向我省发出《关于请认真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函》。近期,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辽宁营口钢铁有限公司“6·22”较大灼烫事故情况的通报》,常务副省长刘非批示要求全省深刻汲取教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强化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对我省检查问题整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现将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监管责任抓落实。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云安〔2021〕6号),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精准研判当前各类安全风险,完善部门任务分工,强化职能工作衔接,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地落实。
二、聚焦问题隐患抓整治。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营口钢铁有限公司“6·22”较大灼烫事故情况的通报》(详见附件)要求,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明确的64类重大事故隐患,逐项对应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移交的13项重大事故隐患(7项工贸行业),强化督查检查,实行挂账销号,落实动态“清零”。要紧盯钢铝粉三个行业21个重点事项、冶金建材行业钢结构筒形仓9个方面整治内容及检查事项,紧盯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行业以及涉氨制冷、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事故占比较大行业领域,紧盯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深入查找安全责任缺位、风险辨识管控不细、隐患排查治理不实等突出问题,严防企业“亚健康”运转、“将就”生产。
三、严格执法检查抓典型。各单位要抓好精准执法阶段工作,提高排查整治质量。要充分利用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安全风险“码上查”、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加大通报、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频次。对违规设置休息室、违规外包、违规动火作业、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粉尘涉爆失管、风险辨识不到位等重大事故隐患,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曝光的曝光,依法实行“一案双罚”。8月底前,县级要完成辖区所有重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9月份前,各州(市)要完成工贸行业2023行动交叉执法检查任务。
四、强化信息报送抓督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贸行业2023行动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严格按每个阶段安排和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好的工作经验要及时报送,典型执法案例至少报送一条。各级要严格落实调度通报、提醒建议、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省应急管理厅将对迟报、漏报、虚报工作信息的“记账式”扣分,对重点工贸企业相对较多、查不出问题和隐患、工作进度缓慢、零执法零处罚的单位予以点名通报,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比重要参考。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营口钢铁有限公司“6·22”较大灼烫事故情况的通报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