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相关事宜发布通告。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此外,临时工作人员也应依法取得健康证明。
在办理健康证明时,从业人员必须亲自前往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健康证明办理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健康证明,并且健康证明办理是免费的。如果餐饮服务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办、伪造、使用假健康证明,一旦发现,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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