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五好”园区 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19号)和《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五好”园区创建重点任务>的通知》(湘园区〔2023〕4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2023年“五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给辖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执行。同时,为指导产业园区切实抓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从事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的评价机构,对部分相应产业园区落实其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做好配合并督促产业园区进行整改。有关“回头看”抽查安排由省应急管理厅工贸监管处另行通知。
《2023年“五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指标》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向省应急管理厅工贸监管处报告。
联系人:卢斌荣,0731-89751238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