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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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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13 05:20: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59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意见》说明了十六项重点任务如下:

(一)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二)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

(三)统筹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

(四)不断拓展监管信息互通共享范围。

(五)动态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

(六)统筹用好监管力量资源。

(七)科学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八)协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九)综合运用监管方式方法

(十)积极推动信用监管。

(十一)着力加强智慧监管。

(十二)提升风险隐患监测预警能力。

(十三)强化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联动。

(十五)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衔接工作。

(十六)依法依规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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