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近年来,山东省持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大力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陆续出台了《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1-2023)》、《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来规范行业、提升水平、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了填补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规空缺的客观要求,为满足锚定“开新局、走在前”的要求,为完善屠宰大省相适应的法制体系要求,为解决畜禽屠宰行业肉类质量安全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求。山东省畜牧局完成《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6月22日。
《条例(草案)》共六章五十四条,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实行畜禽定点屠宰。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食品安全需要,将牛、羊、驴、兔、鸡、鸭、鹅等畜禽屠宰全部实行了定点屠宰(第三条),使监管内容更加符合本省实际。
(二)完善了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与审批程序。明确应当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草案应当征求意见并公示(第十条);规定申请畜禽屠宰定点证书的审批程序(第十三条),并要求停业歇业企业报告主管部门(第十七条);明确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产地址、增设屠宰畜种的程序和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立条件(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二条)。
(三)明确了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支持畜禽养殖、屠宰以及畜产品加工、配送、销售等一体化发展,培育自主品牌(第三十六条);鼓励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配套建设数字化、可视化设施设备,开展智能化生产和管理(第四十条)。
(四)完善了畜禽屠宰全过程管理。明确了进厂(场)查验制度、出厂(场)记录制度、质量管理规范和品质检验制度以及问题产品报告、召回制度等,使畜禽屠宰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建立畜禽进厂(场)查验登记和畜禽出厂(场)记录制度,确保畜禽来源可追溯、流向可管控(第二十条)。健全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建立畜禽产品召回制度,完善无害化处理机制,设定畜禽定点屠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行为(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鼓励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推广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出证,建设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第四十条)。
(五)压实了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屠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依托省畜牧智慧平台,采集、录入全流程质量安全管控信息(第七条、第四十条)。
(六)强化畜禽定点屠宰活动监督管理。深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分级管理(第三十八条),倒逼企业提高屠宰管理水平;明确实行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十七条),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开展“综合查一次”;推动建立联合监管制度,实现畜禽屠宰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强化畜禽屠宰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实现闭环管理(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