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相关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进口。公告中所指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指禽源性蛋白饲料和猪源性蛋白饲料,包括肉粉、骨粉、肉骨粉、血粉和羽毛粉等。
本公告详细规定了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作为进口商品的生产和产品要求,以及从货物检验到证书核查等方方面面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要求,以确保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
首先,进口商品需要经过巴方批准,并在巴方有效监督之下生产。同时,生产加工过程也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要求,如必须采取有效的HACCP质量管理体系或按照HACC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此外,进口商品还需要符合巴方和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对进口产品更是从原料、生产和产品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
其次,对于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的出口前查验和证书核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巴方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并出具兽医卫生证书。而证书上的信息也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且需要经常更新。如果发现问题,则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如退回或销毁等。
最后,为了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包装和标签也有着详细的要求。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需要使用安全洁净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具有密封性和防破损性能。外包装还需要加施符合中国相关要求的标签,并注明“非供人类使用”或“仅用于饲料生产”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