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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湘市监价监〔202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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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24 13:27:29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1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全国大市场,现就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湘市监价监〔2022〕90号
发布日期 2022-06-24 生效日期 2022-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全国大市场,现就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进一步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全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有力有效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本无序扩张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获得感指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全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整体水平显著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行业,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围绕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社会关切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聚焦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加大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旅游市场、教育培训、中介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商业诋毁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典型案件的“质与量”上下功夫,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切实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平台经济,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着眼平台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监管,加强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遏制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借助网络蔓延。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力度,严厉整治网络平台机构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强化对“刷单炒信”“流量劫持”等网络黑灰产业链条的整治,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三)聚焦民生领域,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紧盯节日、庆典、展会及网络上商品集中促销,群众消费集中释放期间,加强对违规商业炒作、违规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消费市场稳定有序。针对农村、学校周边、车站码头、高速路沿线服务区、城乡结合部、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制售混淆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集中多发问题,精准重拳出击,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围绕老人、青少年儿童、女性及农民等市场消费群体,聚焦保健品、教育培训、医疗美容、农资市场等领域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监管执法,维护重点人群合法权益。

(四)聚焦商业秘密,营造保护创新发展环境。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方法,持续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工作,深入推进和规范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争取用三年时间,建设省市县上下联动、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站、示范企业“点线面”结合的立体保护模式。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鼓励企业依法积极维权,快速响应企业维权诉求,查处一批商业秘密侵权典型案件,营造保护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五)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协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案情复杂、案件重大或办案存在干扰导致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查办的,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线索推诿、敷衍、拖延,不依法履职的,对跨区域、跨行业或新业态新领域的倾向性、典型性的,及其他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有必要的案件,可由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指定管辖。搭建联动平台,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定期会商情况,适时联合执法,着力构建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同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健全行纪刑衔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与执法办案机构的违法线索和办案信息双向移送机制,增强执法统一性、权威性、协调性,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建设。用好用活专家人才,加快完善专家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执法专家骨干“传、帮、带”作用,实施“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结对帮带,每年选择一到两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方向作为课题,由执法专家带领开展示范性、解剖式执法,突破不同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壁垒,帮助提升队伍执法办案整体水平。建立专家轮值制度,每期明确一名执法专家到省局进行为期半年轮值,协助省局指导、调度全省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为全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轮值时间和方式可视工作需要确定。抓实抓细交流培训,综合运用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执法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研讨等多种方式,更新知识结构,拓宽专业素养,加速推进竞争执法人才培养。改进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加快数字转型和数据整合,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手段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监管及案件查办,提升竞争执法科学性,以适应竞争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七)强化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定期开展市场竞争秩序评估,用好明查暗访、督察督办、行政约谈、诫勉通报、信息公开、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行政手段,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管理约束和监督保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为抓手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查处罚没向重整改落实转变、从重执法约束向重帮扶服务转变。强化多元激励评价,把专项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配套挂钩,探索建立办理大要、疑难案件奖励制度,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主动性,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勇于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执法人员敢担当、愿作为,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执法人员提供“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制度保障。

(八)压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合规审查,规范自身经营。围绕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汽车、新材料等重点项目,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领域重点企业,建立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点对点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上门指导、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维权指导、制度帮建、执法服务等。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商业模式和主要风险来源制定专门的竞争合规管理制度,可将竞争合规纳入现有合规管理制度。鼓励大型企业设置专门的竞争合规管理机构,或者由法务、风险防控等部门履行竞争合规管理职责,配备专职的竞争合规专员。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手段等,督促自身不得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通过签署行业自律协议、发布自律章程、开展普法教育等,构筑稳定、统一、完善、普遍认可的自律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引导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会员商业行为。

五、工作要求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各项工作,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十)形成执法合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协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强联合执法统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合力。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方式,打好监管执法组合拳。

(十一)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培训,增强企业知法守法意识。采取分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宣传培训等形式,构建多角度、全覆盖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矩阵,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强监管严执法信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

   2022-6-17-湘市监价监〔2022〕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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