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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函〔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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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8 10:46:33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221
核心提示: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冀卫函〔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生协,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3月1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末端落实,深化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坚持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把安全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系统谋划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水平。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持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河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规定,修订完善《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据《河北省省属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安全生产(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能力实施考核。(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4.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及人员职责及时进行调整。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会商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强化应对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5.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三、开展常态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6.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认真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针对各类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正确把握本地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标准清单》,对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卫生健康单位自查自改、本级部门专项督查、省(市)抽查检查相结合,坚决彻底整治各类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7.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督导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8.消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制氧、供电、液氧储罐区等高风险场所和实习学生公寓、“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河北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突出重点部位,不留盲区死角,确保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9.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及危险废物。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在存放、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存放、使用危险物品的库房不得与病房、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有关情况。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0.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将建筑施工纳入年度督导检查重要内容,联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定期的组织专项检查、暗查暗访。(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1.自建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将自建房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新建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新建自建房建设程序,健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等行为,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2.燃气。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层层压实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落实燃气储存、运输、充装、使用及燃气工程、燃气具等各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3.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4.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落实《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全链条监督、精细化管理,推进卫生健康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督促卫生健康单位依据《医疗卫生机构有限空间目录》,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按要求配备通风、检测、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中毒、窒息、坠落、溺水、坍塌等事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5.人员密集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力度。针对医院普遍存在的辅助功能设施导致火灾隐患成因复杂诸多因素,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其职责并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层级、机构、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善火灾等各类应急、疏散预案,严把安全许可、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五、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16.深化重点领域暗访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系统梳理省内外事故案例、日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单位、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部门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常态化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不断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7.紧盯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强化春节、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开展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突出环京周边地区、雄安新区和近年来问题多发地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18.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卫生健康部门针对所属卫生健康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通过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充分发挥和提升督导检查的作用和效果。对无(假)资质、无证上岗、弄虚作假、瞒报事故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通过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约谈通报等手段,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六、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9.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实施,系统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现有地方标准,推动解决标准缺失、老旧及交叉矛盾等问题。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范》(DB13/T 5274-2020),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DB13/T 5665-2023)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持续推进依法治安。(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0.提升督导检查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管理,对管理薄弱、基础条件差的单位开展重点指导帮扶,加大现场检查频次。针对外委作业以包代管、管理主体不清晰、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规范安全管理协议、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等,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施工组织及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等开展联合检查,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和安全信息互通渠道,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效果。(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七、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消防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全过程,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三级医院全面达到AAA级标准,二级医院达到AA级以上标准,10%一级医院达到AA级标准。(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2.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广泛宣传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把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作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办法,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八、有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23.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和事故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4.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冀时安全宣教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开展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5.开展安全生产系统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常态化、系统化培训,做到“三项岗位”全部持证上岗。推动实施高危岗位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高危岗位在岗、转岗、新招录人员全部考核合格上岗。指导安全教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标准等培训工作,借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干部培训中心、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系统培训。(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九、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2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省、市、县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所属卫生健康单位进行预案编制修订,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并按有关要求备案,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无脚本”演练。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28.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按照坚持满足当前、适度超前原则,制定应急物资装备配备计划,加快物资装备配备进度,加强先进装备配备,优化装备配备结构,补齐应急物资装备短板,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十、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29.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积极申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部门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研发立项,有效促进各种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效能,使安全管理不断适应医疗卫生机构日益发展和高效运行的需要,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协调联动不足的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从阶层管理向平层管理转换。(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30.提升救援实战信息化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一张图”,全面整合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数据,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逐步实现现场应急处置管理移动化、自动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

 地区: 河北 
 标签: 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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