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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答复:《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正在研究修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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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0 07:35:4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690
核心提示:积极研究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拟增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等内容,促进未成年人饮食健康。
     为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2020年进行了两次征求意见。对于食品企业来说,标签标识的变化影响重大,因此,两次收到的意见反馈比较多;第一次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2597条。第二次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6459条。市场总局也是继续深入研究完善,力求最大程度地满足消费者和企业需求。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关于推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完善或国家、行业标准建设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依据。同时,积极研究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拟增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等内容,促进未成年人饮食健康。
具体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完善或国家、行业标准建设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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