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理解“出发点”,强化政策解读宣贯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公布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宣贯,通过印制政策宣讲册、政策解读挂图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按照企业规模全面摸底、精准定位、跟进督导,确保政策覆盖到位、宣贯到位。
二、科学激活“发力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紧前推动,按照压实一批、引领一批、带动一批的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工作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覆盖、全落地。目前北京市已完成全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部分小微企业积极响应政策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主动“提级”管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细化责任到人,切实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精准把握“着力点”,推动责任落地落位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紧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总局政策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机制,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已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纳入考核,确保人员培训到位、履职考核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政策宣贯,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多层次、多维度开展业务指导,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首都食品生产安全稳定。
(供稿:食品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