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环发〔2022〕90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环发〔2022〕9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10 09:06:41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34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试行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跟踪《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并开展评估,试行期满及时修订完善。
发布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文号 湘环发〔2022〕90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生效日期 2022-11-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试行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跟踪《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并开展评估,试行期满及时修订完善。

附件:   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pdf


 地区: 湖南 
 标签: 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