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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函〔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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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02 09:33:15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322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摸清全省固体废物底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现就202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鄂环办函〔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01-23 生效日期 2022-01-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3-15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摸清全省固体废物底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现就202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申报2021年全年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2)产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2021年全年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申报2021年全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月21日-2022年3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登记统一使用“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物联网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113.57.151.5:8050/#/。

各单位登录物联网系统后,分别在“企业管理->年报管理”目录下“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填报”、“产废年报”“医废年报填报”和“经营年报填报”事项中填报年报相关内容;在“企业管理->管理计划”目录下“管理计划填报”事项中填报2022年度管理计划。可参照物联网系统首页右侧“操作指导”有关信息进行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是摸清固体废物底数、推进具体工作的关键措施,也是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与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日常环境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和全部危险废物如实申报、“应报尽报”。

(二)各地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登记,确保3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请各市州于1月29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反馈省固防中心。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物联网系统应用,加强申报登记数据审核和汇总分析,3月20日前形成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总结,报省固防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固防中心杨小珍027-87167386

省物联网系统运维单位梁加杰027-87167350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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