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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安委〔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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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28 11:00:4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4587
核心提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宁安委〔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08-25 生效日期 2022-08-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安全生产是建设平安中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主动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势,整体谋划推进了全区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出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持续改进,治理能力逐步提升,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

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领导率先担责;修改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部门监管各负其责;制定《自治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企业单位全员定责。出台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确定2个化工园区、8个化工集中区,明确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条件,严格“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审批,公布化工项目“禁限控”目录,多措并举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问题;印发《自治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先后3轮对14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突出问题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在全国率先完成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全部纳入视频监控,3家煤矿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名单;精准开展安全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高处坠落事故;持续深化粉尘防爆隐患排查治理,连续6年未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重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模式,创新经济激励、差异化监管等10项政策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宁夏版本”在全国推广。有序推动实施“1+2+9+7+N”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放管服”改革典型做法被国务院推广;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全区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安全素质培训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与2015年相比,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3%和17.2%,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1%和55.2%,至今已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5年获得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优秀等次。

(二)“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自治区在新发展阶段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实现追赶跨越的重要黄金窗口期,我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发展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对安全发展提出新要求,为构建安全发展新格局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利契机。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我区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国家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有利于我区承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产业转移。国家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有利于我区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形成适应安全发展要求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降低重大安全风险。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推进设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将有效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卫星遥感、雷达监测、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度集成应用,将对提升安全生产和治理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面临的挑战:一是党和人民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多次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不断提质增效,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期望也随之不断提升,因此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系统性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我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倚重倚能的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有效转变,城乡间、地区间、行业间发展水平不均衡,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传统顽疾仍需解决,存量风险形势依然严峻。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东部地区产能转移、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等带来的增量风险不断加速集聚,呈现增多态势。新冠肺炎疫情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一些企业扩大生产、挽回损失的愿望强烈,容易出现忽视安全、盲目超产的情况,治理管控难度加大。三是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短板弱项亟待补齐。一些地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设施改造等方面还有落差。安全生产领域制度体系尚不完备,缺乏配套的措施办法,落实效果评估不及时,难以有效支撑体制机制运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救援队伍数量不足、装备不精、联训不够,救援能力与事故应对需求不相匹配。科技支撑不足,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才短缺,产业工人整体素质不高,降低重大安全风险难度大。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充满挑战的战略机遇期,必须深刻认识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发展和安全作为基本职责、根本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大安全保大发展,以大发展促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慢不得、等不得、缓不得的紧迫感,保持“睁一只眼睡觉”的高度警觉,做到常抓、细抓、严抓、实抓,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时刻保持安全应急激活状态,努力穷尽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推进自治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坚持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认真做好常态化应急监管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安全格局,严格安全准入,强化科技支撑,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坚持“三个必须”、系统施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投入保障、诚信惩戒等多种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努力穷尽问题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持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靠法治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应急)文化,积极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实施更加全面的排查整治,拧紧更加严格的责任链条,对照更加规范的标准要求,努力把宁夏打造成为安全管理最严、安全水平最高、安全风险最低省区。

到2035年,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专栏1 “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预期值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零发生
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5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下降10%

三、主要任务

(一)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1.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理直气壮抓协调、抓督导、抓检查,推动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构建起既各负其责又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矿山安全监管体制。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加强监管力量建设,确保有效履行职责。鼓励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监管执法体系,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活动,大力倡导“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切实强化政治能力、实战能力,把作风炼硬、队伍建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应急铁军。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优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开展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针对性监督检查。聚焦事故多发地区,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应用。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行业监管部门任务分工。明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厘清监管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理顺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综合管廊、新型燃料、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停、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基建矿、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管。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承接东部地区转移产业以及新型材料、绿色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出台《自治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引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注重管理性安全,把安全贯穿到项目规划、生产经营、制度建设等全过程、全环节,切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安全的治本作用。推动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激励、差异化安全监管、信用管理等支持保障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标检查整改和达标持续改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全面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好用足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事故预防作用。建立事故损失的评估和认定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并实施联合惩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各类系统稳定运行。

专栏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量化指标
   “十四五”期间,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正常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达到100%。
    到2025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100%。
    到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岗位操作员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到2025年,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严肃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自治区、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真督实查、敢抓敢管、严防死守,强化指导式、研究式、服务式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府规章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风险隐患管控、信息化监管执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规章清理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立法后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深入评估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运用评估结果推进政策制度完善落实。 

专栏3 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制修订重点
1.制定:自治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意见等制度。
2.修改、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

2.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统筹编制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科学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依托数字化转型赋能,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监察。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协助检查机制,推行执法效果评估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类案件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准度和处置精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惩治力度。

3.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容错纠错、准军事化管理等制度,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完善执法人员实操实训条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健全聘用专家辅助监管执法制度。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强化执法保障,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资待遇、人身意外险等保障机制。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补充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以及制式服装,推进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

专栏4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量化指标
到2025年,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超过在职人员的75%。
到2025年,信息化执法率>90%。

(三)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优化城市安全格局。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优化城市国土空间安全布局。完善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韧性城市建设。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训练、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治理。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城市塌(沉)陷区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全区电力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分析,提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科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布局,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深化产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与规划布局,严格执行《自治区化工项目准入目录》,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非煤矿山准入门槛,按照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动小矿山有序退出。严格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两个禁入”。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强制配备与资格准入。

3.强化安全风险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深度融入“平安宁夏”“智慧城市”“城市更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安全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机制,推动五个地级市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推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鼓励化工、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盐池青石峁定北气田开发及配套外输管线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全过程安全风险评估。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联网,推动燃气、供水、排水管网、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安全感知网络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推进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现代煤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提高安全防护等级与保障能力,实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扎实推进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推动工艺设施安全水平提升。推动实施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推进冶金、化工等高危行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能源结构改革新形势下的电网安全保障,提升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5 强化安全风险治理量化指标
到2025年,对生产经营单位经辨识、评估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危险源的管控率达到100%。

4.精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推进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聚焦、再发力、再强化,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风险防控,努力穷尽问题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全程督办,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档案。加强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信息化应用,完善自治区、市、县(区)和企业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强化各类安全隐患综合分析。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受理、核实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加大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

专栏6 精准排查治理隐患量化指标
到2025年,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覆盖率达到100%,系统平均使用率达到90%。

(四)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危险化学品。完善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硝酸胍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严密防范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开展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实行“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动“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升级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大型油气储存场所安全风险评估。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和产能。关闭退出高安全风险的化工集中区。固化“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和“消地协同”工作机制。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即时清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制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推进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

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安全管理。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建立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西气东输长宁线、兰银线、宁化支线等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管控。

专栏7 危险化学品安全量化指标
到2025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率达到100%,二级标准化达标率30%以上,五市及宁东至少培育1家二级标准化以上示范企业。
“十四五”期间,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包保率、在线检测监控率达到100%。
到2025年,化工事故总量、较大及以上事故总量比“十三五”期末下降15%以上。
到2025年,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途经人员密集场所三级高后果区监测监控率达到100%。

2.煤矿。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落后产能煤矿淘汰退出。制定出台落实全区煤矿“一优三减”实施方案。推动煤矿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严格准入门槛,规范整合技改煤矿,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产能核定,推进机械化开采。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推广,推动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推广煤矿机器人现场应用,实现危险岗位机器人作业、高危场所机器人巡检,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专栏8 煤矿安全量化指标
“十四五”期间,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
“十四五”期间,煤矿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占比70%以上。
到2025年,建成智能化示范煤矿3座以上。
“十四五”期间,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个以上。

 3.非煤矿山。推动落实《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生产标准,整合、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基建过程安全监管。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的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5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停产和关闭矿山电子封条建设。定期对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

专栏9 非煤矿山安全量化指标
到2025年,整合、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20座以上。

 4.消防。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老旧小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等重点场所单位实施消防系统改造,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各地每年将隐患集中的老旧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休闲农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名镇、文物古建筑群等场所消防设施和用火用电管理。分级建成“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平台、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推进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监测预警。推动建立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

专栏10 消防安全量化指标
到2025年,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100%。
到2025年,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

5.道路运输。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客货运驾驶人员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自治区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旅游客运车及车辆异地、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加快高速公路护栏提质改造,实施国道109线、省道205线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镇过境瓶颈路段和低等级路段提升改造,巩固提升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效果。

专栏11 道路运输安全量化指标
“十四五”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到2025年,“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6.其他交通运输(除道路运输外)。强化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六盘山和沙坡头支线机场可控飞行、跑道安全、空中相撞与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全面划定宝中铁路、太中银铁路、银西高铁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强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构建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模式。统筹设置以银川为核心、地级城市为支撑、县区为节点的客运枢纽的应急通道、微型消防站、防恐防爆、视频监控等设施,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强化云轨检测养护、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安全风险管控。

7.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冶金、建材、有色、机械等行业和高处作业、粉尘涉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领域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加快实施建材行业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住宿、餐饮、展会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8.城市建设。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智慧建管”系统,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行全链条、全时空、全方位的“互联网+监管”。完善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深化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民航、电信等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观摩和安全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强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健全完善自治区建筑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实施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把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行动,结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城市燃气管道底数,督促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本地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建立健全适应改造需要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评估要求,按照“先评估、后改造”的原则,重点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协同推进燃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做好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衔接。强化旅游景区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开展客运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专栏12 建筑施工安全量化指标
到2025年,建筑面积4000m2,占地面积10000m2以上的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9.农林牧渔。落实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培训制度,深入推进农机免费管理、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对重点农业机械、重要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的安全监管。加强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养殖场(户)沼气罐(池)、青贮池等设施安全管理,强化畜禽屠宰和投入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渔业生产用船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坚决查处并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报废停用老旧渔船。

10.功能区。规范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综保区、物流仓储区、农业园区等功能区空间布局,合理规范园区企业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明确化工园区(集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格落实“禁限控”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且对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和封闭化管理。完善园区内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深化物流仓储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物流仓储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实时监控预警。

专栏13 功能区安全量化指标
“十四五”期间,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达到100%。
到2025年,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达到100%。

11.危险废物。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部门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区域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五)强化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与联动,时刻保持安全应急激活状态。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应急预案制修订及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建设应急演练情景库,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景构建。实施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深化自治区矿山钻探应急救援队、危化事故抢险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巩固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建设规模及装备配备。强化企业依法落实建立专职消防队主体责任,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健全市场经济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邻近地区跨区域联合救援机制,强化事故现场管理,完善现场通信、交通、新闻舆论、救援力量衔接等各项保障措施,实现高效有序协同处置。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推进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

3.提高救援保障水平。优化升级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强化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普查及动态采集报送机制。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参数信息库。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储备建设,构建应急装备储备与调度管理平台,强化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及联合处置机制。选择交通枢纽城市开展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建设试点。完善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和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

(六)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院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造就一批高端安全科技创新人才。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装备研发和应用研究等工作相适应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创新卓越安全工程师培养模式,培育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加快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建立安全监管干部到基层锻炼的交流机制。

2.促进科技创新应用。建立东西部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五个地级市与东部地市建立科技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区内相关单位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鼓励区外相关单位来宁设立分支机构,与本地相关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探索引导和整合自治区应急技术中心、减灾中心等多方技术力量,组建自治区应急管理研究机构,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依托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研究机构,建设安全生产智库,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和技术改造计划,在高危工艺、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领域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加快推进机器人、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在危险场所、危险岗位、危险工序中的运用,全面完成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推广冶金行业自动化上料系统。依托中阿博览会等平台,探索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专栏14 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应用
1.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技术,化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大型储罐安全保障技术及装备。
2.煤矿: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采空区探测、防灭火、软岩支护、斜井(巷)行人与运输自动闭锁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3.非煤矿山:人员精准定位、监测监控和智能处置系统。
4.建筑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智慧监管技术。

3.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深化完善自治区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汇聚接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城市感知数据,搭建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搭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及评估体系,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

(七)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1.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应急安全知识宣传和科学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中。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开设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引导全区人民关心关注安全发展。推动智能科普宣教和安全宣传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查询、解读、互动的交流信息平台,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鼓励安全(应急)文化作品创作,制作或引进一批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公众教育产品,创新安全(应急)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精品活动项目及“119消防宣传月”。依托海原地震地质公园、海原地震博物馆、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实践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等,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安全(应急)文化科普宣教、安全培训、体验基地,加快推进安全(应急)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适时发布安全生产白皮书。

专栏15 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量化指标
到2025年,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做到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落实基层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人员力量,建立“第一吹哨人”制度。整合基层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气象信息员等队伍资源,建立“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员队伍。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支持引导村(社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报告、排查和治理,组织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保障。积极推进银川市、吴忠市等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3.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建立完善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性目录,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从严约束规范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引导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和保障范围。建立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八)重点工程。

1.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工程。以安全仪表系统、自动化控制、工艺优化和技术更新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等为重点,推进一批本质安全型化工园区示范建设。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设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实施消防安全治理工程,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城镇消防“生命通道”。

2.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持续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补充更新自治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消防机构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与装备,调整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车辆配备类型和数量。加快建设高危行业远程监管与风险防控平台,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储备库、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监管领域远程监管与风险防控系统。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互联网+执法”平台,完善移动执法应用系统及其功能。

3.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调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源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网络,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的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整合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监测子网,汇聚物联网感知数据、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城乡监测预警“一网统管”。建设完善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全面汇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测预警、事故调查等数据资源,构建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建设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

4.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优化升级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完善自治区、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决策平台。建设自治区综合应急实训演练基地,改造升级现有实操实训场所,配备大型挖掘机、铲车、吊车、运兵车、冲锋舟、单兵作战通信系统、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器材,重点完善具备多种事故情景模拟训练条件的实战化模拟训练设施,全面加强自治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推进宁东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升区域救援能力。

5.教育实训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矿山等专业监管执法所需实战环境和实训设备设施,配置应急救援实战实训演练和指挥决策、综合实训演练等所需的专业装备。加强政策引导,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体感基地和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配置模拟执法现场、典型事故VR模拟检查场景、情景式执法能力考核区等。依托应急管理网络学院,建设网络学院信息平台、智慧学习空间和网络培训资源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虚拟与现实相融合、多终端、全覆盖、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生态圈。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程,各化工园区(集中区)结合实际设立实训基地,推动大型化工企业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空间。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规划的主要责任和主要目标,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条措施”,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信息,鼓励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快建立与安全生产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健全监管与审计机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作用,探索建立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三)强化协同推进。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联席制度,推动形成合力,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协同做好规划的推进落实。

(四)强化监督评估。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状况、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重点工程进展等情况进行调度,督促落实,结果向社会公开。要切实做到贯彻落实的每一个链条都要畅通、每一个环节都要衔接,多开展一些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调研、暗访督查,“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板起脸来”盯着整改。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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