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全力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7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
当前高温、汛期叠加,加之夏粮收购,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环节、易发时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粮食出入库现场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收购作业流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行为。在粮食收购、进出仓、清理、烘干等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和监管,防止人员伤亡和粮堆埋人事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限量、预约、错峰”开放,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天气变化,科学安排粮食出入库及其他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出现中暑等现象。
(二)加强汛期安全储粮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抓紧维修仓储设施,检修发电、排水设备,配齐防汛物资,确保抢险应急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处于低洼水患区的粮食仓储企业要提前做好库存粮食转移,尤其要把库存药剂提前转移至安全场所,确保安全。要加强对汛点存粮仓库进行不间断跟踪排查,发现有漏雨、塌底、开裂或过水的仓房,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抢修,防止涨库、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对现有库存粮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情监测,及时掌握粮情变化,确保储粮安全。
(三)加强火灾防控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消防制度,疏通消防通道,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使用。加强库区火源管理,突出用电、用火、用气环节及易燃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和完善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火灾“四个能力”。
(四)加强粮食仓储在建项目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建粮食仓储项目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对建设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防止出现高空跌落、地坑塌方和机械伤人等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储粮化学药剂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严格“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加强储粮化学药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熏蒸药品丢失、流入社会。粮食熏蒸作业要制定规范的作业方案,严格操作程序,做好熏蒸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熏蒸作业期间安全区的有效隔离,确保熏蒸安全。
(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物资储备安全、办公场所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对出租的仓库、店面要落实承租人的安全监管责任,签订完善有效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并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杜绝“两不管”现象。
三、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谨、处置得当。要加强同预案救援参与单位的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尽量降低事故损失。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重点岗位持证上岗等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值班值守工作。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12日